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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被指索15万办案费商丘风俗

类别:清远风俗 日期:2013-4-25 16:45:50 人气: 来源:

  浙江湖州人邵明跃不喜欢河南夏邑,却不得不在这里长住了四年,只为要回被诈骗的110多万元货款。

  日前,该案再起波澜。邵明跃之子邵凌杰在网上发帖称,夏邑县委介入协调该诈骗案,却要从嫌疑人家属退出的55万元“赃款”里扣取15万元“办案经费”,而此前夏邑县经侦大队已收取其“办案经费”7.5万元。

  邵明跃称,为了要回这55万元,他按照夏邑县委副刘筱旭的要求,写了不追究两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书。他手里还有刘筱旭向其索要办案经费的录音,可做技术鉴定。

  然而夏邑县委李启峰、副刘筱旭及夏邑县经侦大队大队长张修勇在接受采访时,均称从未向邵明跃索要或收取过任何费用。对于录音的,刘筱旭则称“不能确定”。

  邵明跃父子在河南夏邑县的一个简陋旅馆里,为要回被诈骗的110多万元货款,邵明跃不得不在夏邑长住了四年。 早报记者 李云芳 图

  早报记者李云芳 发自河南商丘

  报料人说:

  被骗76万元仍未追回

  在河南商丘夏邑县的一个简陋旅馆里,早报记者见到了邵明跃父子。两人住在一个只有十一二平方米的房间里,里面放了两张床、一张床头桌、一台电视机后,几乎就没容身之处了。

  商丘夏邑县地处河南东部,位于河南、山东、安徽、江苏四省交界处,、风俗与江南大不相同。

  邵明跃告诉早报记者,2007年,夏邑县人郭工作、冯传鹏、孙九义联合诈骗了他118万元货款,郭工作了价值42万元的财物,但其余76万元余款一直未。去年底,郭工作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而就在办理郭工作一案中,夏邑县经侦大队先后收取了邵7.5万元的办案经费。

  因郭工作同伙一直未被采取措施,邵明跃被诈骗的76万余款也一直未追回,因此他先后多次到商丘市、河南省进行。

  而夏邑县委之所以介入这起案子,是因为夏邑县委倪玉民的批示。

  去年8月,邵明跃在夏邑县委拦住倪玉民反映情况,“我把材料递给他,他看了一眼《反映书》,就在批示了。”倪玉民在《反映书》上批示道:请启峰召集、法院;济阳、马头、司法、等单位负责同志,全面听取情况,限期给予解决。

  “启峰”是夏邑县委李启峰,而马头、济阳是夏邑县的两个乡镇,正是诈骗犯郭工作及该案嫌疑人冯传鹏所在乡镇。

  邵明跃拿着说明材料和批示找到李启峰,他了解情况后,让邵明跃和刘筱旭直接对接此事,并表示将予以处理,他不要再。邵明跃说,倪玉民8月做的批示,9月冯传鹏和孙九义便先后被归案。

  嫌犯家属:

  收到不究刑责书

  邵明跃称,去年10月份,委副刘筱旭告诉他,冯传鹏的父亲愿退还部分钱,但必须放出冯传鹏。

  刘筱旭让他写一个书,大意是冯传鹏家属交出赃款,就不追究冯的刑事责任,“为了拿到钱,叫我写,我就写了,我自己做不了主,听他们的。刘筱旭写好书内容,叫我抄一下,我签了个名字,按了个。”

  随后孙九义之事依同样模式复制,家属交出25万,而邵明跃同样在刘筱旭的要求下,向孙九义家属写了不追究孙刑事责任的书。

  邵明跃表示,写了书没几天,冯传鹏被取保候审,人放了出来。但孙九义却一直没能取保出来。邵明跃说,刘筱旭告诉他,因为不听委,“说称孙九义事情还大,所以不放”。

  但刘筱旭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否认存在书一事,“不可能”。他说,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只有公诉机关才能决定。对于是否向冯传鹏、孙九义家属承诺过只要退钱就给办取保候审一事,刘筱旭称从来没有答应过此事,“我们不干预依案”。

  邵明跃提供了一份录音,早报记者听到,录音里被称为“刘”的人说,“你找过张美菊(夏邑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没?你也可以找她,你就说,孙九义的情况,我已经放弃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了。”

  孙九义哥哥也,邵明跃确实给他们写了书,只要交钱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他不写书,我也不交钱啊”。在孙九义哥哥看来,邵明跃和孙九义之间是一起经济案件,完全可以调解,只要债主和另一方之间同意这样做,完全可以不用走法律程序,“(邵明跃)不去起诉不就成民事责任了吗,他(委)就可以协调了,然后你们(邵明跃)拿钱,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了。”

  对于退出的25万元是何性质的问题,孙九义哥哥称既非赃款,也不是赔偿,“当时委说,你们总得包赔点损失”。

  录音:

  委索要“辛苦费”

  据邵明跃回忆,在与刘筱旭沟通过程中,他曾表示如要回赃款,可给予一定的“感谢”,“起初只是感谢一句话,但后来他谈条件了,10万是他讲出来的”。

  邵明跃称,在沟通中,数字有过多次变化,最后是15万元,其中5万元归公家,10万元归刘筱旭和李启峰。

  早报记者听了多段邵明跃提供的录音,其中有很多“刘”与邵明跃还价的片段。

  去年10月,在郭工作涉嫌诈骗邵明跃一案尚未判决前,邵明跃曾与郭工作家人协商,郭工作家人答应退还21万元。这个数字加上冯传鹏、孙九义家属退出的55万元,正好是邵明跃讨要的余款76万元。

  邵明跃提供了一段录音,称是去向刘筱旭汇报上述事情的录音。录音里,“刘”表示郭工作家人退21万元不行,“我说最低50万元,低于50万元不要谈,拿个二三十万有什么意思啊,到时你这边还得给我留一个,你说过了,对吧。”

  邵明跃解释道,“刘”所说的“一个”,就是指10万元。

  录音中,“刘”还提到冯传鹏和孙九义家属交出的55万元,“你现在这边总共才几个,5个半,你得再给我留一个,你落4个半,到时候李这边我还得再给他点,我现在最多说白了,能给你4个?你再问他(郭工作)要50个(此处应为“万”),正好你落90万。”

  而在“刘”与邵明跃进行还价时,“李”经常被抬出来扮演一个黑脸,而“刘”本人则扮红脸。邵明跃说,“李”就是委李启峰。

  有一段录音是“刘”向邵明跃父子转述“李”与他的沟通内容,“刘”模拟“李”话说,“你告诉老邵,只能给他30万。”“刘”的回话有些模糊,大意是表示有些少,然后他继续模拟“李”的话,“那你给他20万。”

  “刘”屡次强调委在此事上的功劳,“委忙前忙后,和杭磊(夏邑县局长)恨不得闹翻。”还强调自己的辛苦,“我因为处理这个事情,外面的生意欠的钱都要不回来”。

  邵凌杰对“刘”说,退出的这笔钱本来就是他们的,早就应该交还给他们。“刘”则回答说,“小邵,这些钱,你说的应该是,但是,没有委努力,那怎么会”

  回应:

  “不敢确定”录音为假

  3月19日,早报记者在办公室直接找到刘筱旭,想就邵明跃一事采访他,但他不愿意配合;次日,早报记者表示带来了邵明跃提供的录音,他才同意见记者。

  对于录音是不是他与邵明跃的对话,录音中的“刘”是否就是其本人,刘筱旭一概回答“记不清”、“不能确定”。当早报记者表示这份录音由邵明跃提供时,刘筱旭反复强调,邵明跃和他谈话从未录过音,且邵明跃向他承诺过这一点。记者询问是否可以理解录音为假?刘筱旭又称,“我不敢确定”。

  刘筱旭表示,邵明跃多次向其承认,委没有向他收过办案经费,“发帖后,我们同他谈话,教育他,这种方法不对。我说,老邵,你说我们问你要(办案经费),20万也好,15万也好我说你凭说,我们(委)什么时候向你收过办案经费?他说没有。”刘筱旭称,既没有向邵明跃索要也没有收取办案经费,委不是办案机关,不存在办案经费这个概念。记者询问是否索要或收取过“辛苦费”,刘筱旭称“更谈不上”。

  然而在采访刘筱旭之前,早报记者刚刚见过邵明跃,他仍坚称委向他索要15万办案经费,录音就是他和刘筱旭的对话。“我们不敢乱弄的,(否则)要负法律责任。”其子邵凌杰也表示,录音是否真实可以做技术鉴定。

  邵明跃在网帖里还点了夏邑县委李启峰的名。李启峰在电话中告诉早报记者,“我们跟他要钱了,总得有录音或者收据,叫他提供给你如果提供给你了,就说明是真的,如果不提供给你,就说明是假的。”

  当早报记者表示邵明跃提供了录音时,李启峰称,如果邵明跃有录音,“他该怎么做怎么做,如果录音是真的,你该怎么怎么,该怎么监督怎么监督。”李启峰说,“我们从来没跟他要过一分钱,委作为一个协调机构,在这方面一点错误都没有。”

  夏邑县经侦大队大队长张修勇也否认曾收取邵明跃办案经费,并称“他要举报,可以到纪检部门举报”。

  邵凌杰昨日告诉早报记者,湖州吴兴区委工作人员26日已与夏邑县委进行了协调,并与刘筱旭直接进行了沟通,希望其将55万元还给邵明跃,但刘筱旭称需要向李启峰汇报后再答复。

  见习录入编辑:周子静

关键词:商丘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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