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学院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顺利通过国家示范院校建设验收,成为全国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学院位于豫鲁苏皖四省结合部的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商丘市。这里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交通便利、人杰地灵、优美、资讯发达。学院组建10年来已为国家培养3万多名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毕业生遍及省内外,全省近160个县市区或工业集聚区都有我院较高质量就业的毕业生。学院的跨越式发展和巨大的办学成就得到社会的普遍好评,成为省内外知名的诚信规范招生、高质量就业的高职院校。
学院占地1743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固定资资产总值6.67亿元,图书馆藏书143万册,中外文纸质、电子期刊7850多种。学院内设软件学院、机电工程系、计算机系、经贸系、生物工程系、动物工程系、园林食品加工系、汽车建筑工程系、人文社科学院、体育艺术系等10个系、院。还承担中央电大本科教育人才培养工作任务,与20多所全国重点大学合作培养本科层次人才。目前学院开设60余个专业,涵盖工业、农业、财经、文化、管理、电子信息、交通运输等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其中国家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和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10个,省级示范专业和省级教改试点专业5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
学院现有高级职称教师376人,其中教授48人,副教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实验员、高级工程师328人。已形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学院建有全国高职高专院校面积最大(6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多功能实习、实训、培训中心,各类实训室(车间)342个,仪器设备总价值1.23亿元,校外实习实训255个。学院建有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可进行156种职业资格的培训和认证。
我院全面推进和深化国家示范院校专业建设以来,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创新,通过强化“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工学交替”、“学中做”、“做中学”等实践教学环节,有力地促进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毕业生供不应求。学院连续被评为省、市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获“全国高职院校就业质量50强”称号。
经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我院从2010年开始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通过自主确定选拔要求和标准,自主选拔有专业培养潜质的优质生源的探索,为我省高职教育招生录取模式积累了有益经验。为了进一步落实高职院校招生自主权,逐步建立多元化高职教育招生录取新机制,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2015年我院继续实施单独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2015年应、往届普通高中及中职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凡取得河南省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
二、教育类型及待遇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类型,专科层次。通过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凡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
三、考试方式、内容及其管理
(一)由学院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和评卷。
(二)考试科目为文化课和综合能力、素质测试。文化课为语文、数学、考试形式为笔试。综合能力、素质测试内容为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倾向等。
(三)各项考试、考核的组织及管理办法或形式,参照省招办招生考试的有关执行或实施。
四、招生程序
(一)申请报名
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名的方式,考生可登录网站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4月8日下午18:00。
(二)文化课及综合素质测试
1.考试时间:文化课及综合素质测试考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上午8:00-11:50。
2.考点设置、考场监管等按全国高招统一考试及省招办的要求进行。学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
3.考试地点: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三)录取
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模式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四)公示
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单独招生试点入选考生名单上网公示,经公示无的考生名单,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五、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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