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网讯 3月15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开始施行。新消法明确叫停经营者以各种方式设置的霸王条款。最高法日前也出台司释,指明餐饮业自带酒水、包间设最低消费等属霸王条款。这些诟病的霸王条款被立法,让广大消费者拍手称快。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已被明令的霸王条款在我市不少商家依然存在。
部分酒店设最低消费
昨天下午,记者以预订大包间为名,暗访了市区6家知名饭店,发现有一半饭店设有最低消费,价格不等。位于归德南的“阿五美食”标准14人台最低消费488元;八一“满汉楼”16人台最低消费688元;文化“唐宫”大包商务宴最低消费398元,喜宴最低消费698元,可任选。“明秋”、“翔宇”、“天禧嘉福”均没有最低消费。
随后,记者又对市区的部分KTV进行暗访,几乎全部谢绝自带酒水。
“市里的KTV房间费不算太高,但酒水太贵,几个人去玩,轻轻松松消费几百块钱。”市民王先生说。
“霸王”条款违反新消法
新消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消费者、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凡是消费者选择权的行为,都是违反新消法的。”商丘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马久银说,酒店包厢有最低消费、KTV谢绝自带酒水等做法,违反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这种令人厌恶的行业“潜规则”之所以在全国盛行,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商家受利益外,消费者有“任宰”心理、不积极、不加以抵制,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商家的气焰,导致霸王条款问题屡禁不止。
马久银同时表示,就目前的形势来看,让一个行政部门去约束、治理这种非格式化霸王条款,存在一定难度。究竟如何执行新消法的部分条款,还有待探讨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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