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平定堡镇党委嫁女很风光。先是排场大到镇民惊讶,然后上了,接着是、央视、央广都关注起来。
根据报道,这个婚嫁活动,真的成了镇上的一个事件:公车来来往往,桌上厚红包成叠,就餐者有七八百人,喜烟是去掉外盒的中华,镇机关为之放假。两位新
人,分别是县和县交通局公务员。这个婚嫁事件经过报道,自然就成了一个违纪事件。于是,有初步结果:镇党委被免职,调查得知当天有408人送礼金,具体本金额在查,岳树旺本人称收礼金255000元,已被要求退还。质疑,当天酒店吃了近70桌,县里调查仅408人送礼,依据何在?当天随礼情况3000元算是起步,即使只有408人送礼,即使不全是3000元以上,礼金也可有百万之多,而非25万多。
镇党委要搞轰轰烈烈的嫁女活动,肯定只是要在地方上风光一把,只想口口相传,传得越远越好,但不会希望来报道,至于上到“国家级”,恐怕是事先不会想到的。沽源县的镇党委盛大嫁女活动,发出请帖上千张,央广记者都已得知,因而在婚宴当天到了现场。沽源县却必须要先有报道才会来处理,县委、县、县纪委是未曾得知消息,还是知道消息未予,事情的发生?不便妄猜,但以为婚丧嫁娶搞得热热闹闹,习以为常,不必在意,有很大的可能性。
婚丧嫁娶,于个人是终身大事,于社会属日常生活。作为个人终身大事,这些活动是个人能力、声望、实力的展现场合,很多人志在办一场令人羡慕的活动;作为社会日常生活,这些活动体现
风俗、习惯,也是观察地方人望的窗口。婚丧嫁娶活动是私人生活公共化的媒介,它意欲展示个人生活的正面意义,并事实上成为正面或负面谈论的话题。
官员之家的婚丧嫁娶成为一种“公事活动”,经常有之。在这样的活动中,官员身份不只制造了客人,成为场面的炫耀,比一般人家更大的仪式规模和更大的现金往来,摆在眼前的既成为民间的羡慕,也成为人们的嫉恨。这类活动还会成为一些地方的“机关事务”乃至“公共事务”。一个官员办婚嫁,他所在的机关要出面主办,与之有工作关系的机关要随礼,被请到的官员及其所在机关要到场。
在这样的活动中,私务与公务完全失去界限,而且被视为理所当然。由此,成了生活内容,并且因其结合于生活、人情礼尚往来而不被视为。为一个工程而收受贿赂,人人都知是,也不能明目张胆;在婚丧嫁娶中收受礼金,就可以公然进行,都认为正常。
在日常生活中发生作用,成为日常社会生活模式的一部分,成为日常社会生活的一个内容。在人们最为寻常的生活中,以人情的方式嵌入,也以人情的方式发生。它并不,也不被视为,而被视为人之常情,被视为生活礼仪和习俗,是社会的
风俗画卷。
这是最安全的,也是这个社会最具生活气息的潜移默化的教育,就能得利的默会共识因此诞生。如果说大奸大恶的多可归于制度,生活化的、生活方式化的,足以称为这个社会的基因,深入骨髓。
(刘洪波知名杂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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