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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旅游局开展规范旅行社经营执法大检查

类别:清远旅游 日期:2013-6-25 9:44:55 人气: 来源:

  为进一步落实市“三治三提”活动关于《如何规范服务标准,解决少数旅行社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督查点题,结合今年开展的《商丘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督查方案》、《商丘市关于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等活动,从11月28号开始商丘市旅游局监督管理科和质量监督管理所联合对商丘市各旅行社深入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活动,把其作为当前旅游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通过持续的旅游执法检查,规范旅游从业行为,有效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同时,结合元旦、春节旅游旺季的到来,把旅游执法检查作为一项日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定期、不定期专项检查、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对旅行社及导游人员开展旅政执法检查活动。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开展旅行社执业条件的专项检查。主要是依据《旅行社条例》的有关,逐项对照旅行社的经营条件,重点查处犯规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现象;二是开展旅游合同专项检查。旅游合同签订规范与否,直接影响旅游服务质量,因此要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必须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旅游合同专项检查,主要是查处旅行社不使用统一制式的旅游合同,不与旅游者签订规范的旅游组团合同,或者在旅游合同中故意隐瞒旅游购物、自费项目等行为;三是开展旅行社业务档案专项检查。主要是对旅行社保存的旅游业务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业务档案要与检查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相结合,查处业务档案保存是否健全、是否违规设立服务网点、是否存在挂靠承包以及转让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行为。重点查处组团社与接待社之间低于正常成本价操作旅游团队、旅行社委托境外非指定旅行社、非旅行社机构和个人接待旅游团队,旅行社向导游、领队卖团、收取“人头费”等违规行为,以此规范旅游从业行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四是开展导游专项检查。导游是旅游服务的关键环节,旅游服务质量的好坏一般体现在导游的执业行为上,因此要重点对导游的执业行为进行查处,定期不定期查处旅行社是否使用专职导游,是否落实导游人员报酬制度。重点查处导游、领队旅游者购物,旅游者游览自费景点、参加自费项目,私自收受回扣,擅自变更旅程或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充分发挥旅业协会的作用,加业自律,文明旅为。

  来源:国家旅游局信息中心

  责任编辑:雷葳

关键词:商丘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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