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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学校夜晚组织训练出人命 回应:那不是我们分校2013年9月22日

类别:清远新闻 日期:2013-9-22 13:51:38 人气: 来源:

  儿子王磊在职业学校仅上了不到两个月的课,就因为参加学校组织的夜晚“击掌借力折返跑”训练意外身亡。事发后,当事学校人去楼空。无奈之下,学生家长将该学校总校——商丘司法警业学校告上法庭后,该校称当事学校并不是他们的分校,而是冒牌学校。前日,该案在郑州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2009年7月,王磊无意中看到商丘司法警业学校的招生广告,便前往报名。王磊的爸爸王兵符称,“交钱时说该校是设在郑州市化工44号的校区”。在交完一年的学费后,王磊就正式入学。

  2009年9月27日晚饭后,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击掌借力折返跑”训练。由于当时天色已晚,学校操场又无照明设施,王磊和同学郭某在跑步途中发生意外相撞,王磊当场昏迷。此时距离王磊入学不足两个月。

  事发后,送往医院救治并被诊断为右眼眉骨粉碎性骨折,急性性颅骨损伤,导致双眼几近全盲。治疗期间,学校及郭某家人未支付任何治疗费用,王磊一家因无力承担治疗费用,延误其治疗眼睛的最佳时间。

  2011年6月30日,王磊又因急性右颞叶及脑室内出血伴脑疝形成导致中枢神经功能障碍送往焦作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救治,但

  最终因抢救无效于7月2日死亡。河南科技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此鉴定为与王磊2009年急性性颅内脑损伤存在关系。

  此后,王磊的父亲王兵符将商丘司法警业学校及郭某告上法庭。郑州高新区产业开发区,于今年3月1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学校在此案中承担80%的责任,赔偿原告王兵符一家共计39万余元,郭某不承担赔偿责任。

  商丘司法警业学校由于不服判决,向郑州市中级提起了上诉。

  在前日的二审庭上,商丘司法警业学校代理人声称设立在郑州市化工44号的校区并非商丘司法警业学校在郑州市区设立的分校,而是骗子冒用本校的名义侵权,因而王磊并非本校的学生,不应对此案承担责任。

  王兵符的代理律师则拿出了一份王兵符与商丘司法警业学校负责人的录音,里面多次提及设在郑州市化工44号的校区以及王磊入学一事。而商丘司法警业学校此录音不能说明什么,并对一审作出判决时的卷关于王磊系商丘司法警业学校学生这一事实提出了。

  目前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记者华实习生徐莉通讯员冯海明张娜)

关键词:商丘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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