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商丘市采购中心受商丘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委托,就“商丘博物馆展厅室内陈展设计”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商财采(2015)136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商丘博物馆展厅室内陈展设计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商丘博物馆展厅室内陈展设计。
2、展览项目总投资额:3995万元。
3、预算控制价:预算控制价:190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5、设计总工期:60日历天。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和相关地方性文件。
四、设计工作范围和服务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
五、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不邮寄)。
六、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5月7日—2015年5月1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公休日除外)
七、购买标书地点:商丘市财政局1211房间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5月27日上午9:30投标截止。
2015年5月27日上午9:30开标。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第二会议室。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先生李先生0370—2697976
十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能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本项目负责人(主创设计师)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且具有类似业绩。
十二、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十三、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提供(原件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原始票据。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6、项目负责人(主创设计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和类似业绩证明,开标前半年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主创设计师)缴纳的社明。
7、本项目设计所需《策展大纲》由商丘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供,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和《策展大纲》是一个整体、缺一不可,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商丘市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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