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商丘日报》获悉:日前商丘市以市人民令的形式公布了《商丘市知名商标认定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3年4月25日起施行。
该《办法》明确了商丘市知名商标的的认定和机关,知名商标认定的基本条件、认定程序,知名商标的使用和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充分表明了商丘市对实施商标战略、对知名商标认定和工作的高度重视。
《办法》的颁布实施,使商丘市知名商标的认定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于增强商标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知名商标的认定和工作,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促进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和发展,提升本市注册商标知名度和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陈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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